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各地区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工商管理部门: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并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正式发放至各位,请各位严格依照此方案进行操作执行。
关于实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该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18年4月11日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
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执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求,确保校外教育活动的规范性印发通知!关于切实减轻中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有效缓解中小学生的课外学习压力,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章以及《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的指导精神,结合本区的具体情况库尔勒校外教育机构,特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库尔勒校外教育机构,我们深入执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政策,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细致排查、全面整改、严格督促检查,依法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以及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我们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和反响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确保学生能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期安全的目标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二、治理范围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教育机构;违反规定或无合法资质的非法校外教育机构;超出其经营(业务)范围的校外教育机构(单位);将校外教育机构的培训成效与中小学生的招生入学相挂钩的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提供学科类培训(尤其是语文、数学等)时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中小学校未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做法;中小学校教师在课堂上不授课,课后却到校外教育机构授课的行为;中小学校及教师诱导或强迫学生参与校外教育机构培训的行为。
三、治理步骤
治理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实施。首先,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基础调查,要求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接着,进行集中的整改工作,目标是在2018年年底之前完成;最后,进入专项督促与审查阶段,预计在2019年6月30日前结束。
四、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于那些尚未获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尽管具备申领资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指导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的证照;而对于那些不具备申领条件的机构,则需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活动,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对于那些已经获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获取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若其满足办证条件库尔勒校外教育机构,应予以指导办理相关证件;若不满足办证条件英语培训,则应要求其在规定的经营(业务)范围内进行活动,并禁止其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课程。
(四)必须坚决改正校外培训机构在提供学科类培训(尤其是语文、数学等科目)过程中出现的超出教学大纲、超前教学、过度应试等不当做法。校外培训机构在举办学科类培训班次、教学内容、招生对象以及上课时间等方面,必须提交给当地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并且需向社会进行公开。
禁止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在没有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擅自组织中小学生的等级考试和竞赛活动;同时,对那些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校招生录取相挂钩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此外,对于涉及的相关学校、培训机构及个人,将依法追责到底。
(六)我们须秉持法治精神,严格治理教育领域,对那些不遵循教学大纲、不执行“零起点教学”原则的中小学校进行严厉打击;对校长及相关教师违反职责的行为,必须严肃追责;同时,对于教师在校内课堂之外,无论是校外培训机构还是家庭小作坊,进行授课并诱导或强迫学生参与的行为,一经核实,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剥夺其教师资格。
五、治理分工
各地需在党委和政府的指导下,构建自治区、地级(州、市)、县级(区、市)三个级别的运作体系,在其职责权限内全面负责实施工作。各地需明确一点,所有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竞赛和活动,都必须经过教育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批或备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担任主导,联合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职责,并与公安、消防、城管以及乡镇(街道)等众多机构紧密配合,实现高效协同,全面掌握实情,合力进行专项治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起监管职责英语,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加重学生课外负担的不当行为进行整治。同时,他们要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力量,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起主导责任,负责构建《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那些校外培训机构无不良行为的名单;同时,还需设立《黑名单》,对外公布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缺乏资质或存在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五)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需全面开展对学生参与校外学科“补课”情况的调查,同时,要积极协助,确保治理工作能够深入且高效地进行。
六、组织实施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与民众的切身利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各地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具体步骤,细化工作职责分工,确保稳妥有序地推进。
各相关部门需在其职责权限内,对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进行优化提升,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同时持续优化治理手段,构建起长效的管理机制。
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途径畅通无阻,完善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势分析和应急处理流程学英语,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基础教育处设立了专项治理行动的举报热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信息,并逐级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报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公办校外教育机构的职能与作用,确保其正面引领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以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的课外生活。
各地需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库尔勒校外教育机构,着重于正面舆论的引导作用,同时提升舆情管控能力。需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以理性的态度审视校外培训的益处,并切实支持减轻学生负担。此外,各地应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做法,及时归纳总结有效经验与措施,并予以推广。
自治区教育厅将与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协作,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专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将这些检查结果作为对各地州工作进行评估的关键参考。
自治区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 -7606286